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有關昨(3)議員質疑新北市包租代管社宅租金過高喪失社宅推動美意一事,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今(4)聲明,包租代管計畫為中央政策,由地方政府、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分別委託業者推動辦理。市府委託辦理之包租代管案件,於案件刊登上架前均採取雙重審核制度,避免損及市民權益,本次租金誤植案例係屬中央公會版案件,市府籲請中央能協助研訂改善機制,共同加強把關。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長江怡瑩說明,包租代管計畫自107年起由中央規劃推動,地方辦理執行,中央為擴大整體辦理量能,於109年起推出中央公會版,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委託各縣市公會執行包租代管計畫,與地方政府併行推動。迄今本市共媒合6,879件,其中中央公會版計3,580件。在物件租金審查及刊登管理上,均遵循租中央頒佈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租金水準區間表》,於區間內的招租物件可直接上架,超出區間表範圍則需須由估價師簽註意見後始得上架。另外針對物件刊登資訊的部分,地方政府版也透過租賃業者自審及城鄉局同仁每日查核等雙重把關制度,一經發現超出租金評定標準的物件,立即要求租賃業者提供相應佐證文件,無法立即提供者要求即刻下架,無論該筆資料屬誤植或者違規,皆先做第一道因應處理,務求為民眾權益把關,落實居住正義。
本次租金誤植案例經查係屬中央公會版案件,雖已及時下架處理,仍造成中央包租代管計畫美意受損,為有效避免此類事件再度發生,仍建請中央協助研訂統一管理改善機制,共同保障新北市市民居住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