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產遊博覽園區」模擬圖。(圖/金門縣政府提供)

記者呂蘋恩/金門報導

金門縣為解決地方產業業者取得工廠登記及認證,同時希望在健全的環境下,促進金門地方特色的產業升級,提升產業價值,歷經多年努力打造生產事業永續經營及環境品質之產博園區,預計112年全園區開闢完成。金門縣政府正式於111年4月1日府建商字第1110020007號公告出租「金門縣產遊博覽園區」產業專用區(一)生產事業用地,自即日起受理第一次申請,受理申請期間為111年4月11日上午9時起至111年6月10日下午五時止,總計放租29坵塊,提供4.7公頃產業用地,申租廠商於受理期間應備妥申租書件以專人送達金門縣政府建設處。

▲「金門縣產遊博覽園區」模擬圖(圖/金門縣政府提供)

本次為園區第一階段招租作業,出租對象以本園區產業用地引進之產業別為限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 民國110年6月30日前加入金門縣工業會之會員。

(二) 於金門縣設立登記10年以上之法人、機構或工(商)業者。

(三) 負責人年齡在20歲以上(含)至45歲以下(含),設籍於金門縣10年以上且負責人設立稅籍登記於金門縣未滿5年之青年創業者,或經金門縣政府核定符合青年創業者。

(四) 入選金門縣SBIR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業者,或經金門縣政府核定符合新創之業者。

本次招商為保障符合資格之參與者權益,於出租手冊律定,第一次招商作業不受理2家法人或自然人以上(含2家)共同申請,不同申請主體為公司法法定關係企業者,僅得以控制公司、從屬公司或相互投資公司擇一申請;非屬公司法法定關係企業者,如屬同一負責人或可推定對其所屬企業具人事、財務、執行業務有實質控制能力者亦同。

▲「金門縣產遊博覽園區」招商公告(圖/金門縣政府提供)

「金門縣產遊博覽園區」產業專用區(一)出租條件、程序、標示、價格、用途、使用限制、容許引進之產業類別及其他相關事項,分別詳載於本園區產業專用區(一)出租手冊內容,出租手冊及申請書表可至金門縣政府建設處網站(https://ead.kinmen.gov.tw/)/產博園區專區下載。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表示,金門產遊博覽園區將提供產業用地供特色業者建廠,並規劃包含停車場、污水廠、公園、綠地、水力、電力、電信、道路等完整的公共設施,屬於具備完善公共建設基盤的產業園區,也是金門地區第一個產業園區,歡迎符合申租資格廠商踴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