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愛金 / 台北報導
本(111)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受理申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設置補助。每案補助裝置容量為1~500 kW,每kW最高補助新臺幣7萬元,包含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新品、周邊設備及3,000小時運轉燃料費等安裝設置費用,最高補助金額以總設置費用之50%為限。
能源局表示,目前國內燃料電池供應鏈已具相當量能,本補助措施設置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於進行連續72小時試運轉、通過第三方機構現場查驗後,續進行發電系統連續3,000小時或累積達3,500小時以上之長時間運轉,以驗證發電系統之耐久性、可靠度及發電性能,協助朝商業化應用發展,並提供分散式電力來源。
本補助對象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醫療機構及學校,採書面申請,歡迎符合申請資格者,於4月30日前,檢具計畫申請書及相關證明等文件,親送或以掛號郵件向能源局提出申請。詳細申請資訊請見能源局網站,歡迎民眾點閱下載(https://www.moeaboe.gov.tw/ECW/populace/content/Content.aspx?menu_id=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