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振道/記者萬世璉/新竹報導
新竹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3/18號在議會臨時會支持下修正通過。這也是近年來修正幅度最大的一次,像是以往的塔位放置是沒有設置年限,現在增訂了塔位使用年限為30年,期限到後可再次繳納規費使用或遷往詠生樹樹葬園區。
為紓解塔位的使用壓力,從納骨塔遷出詠生樹樹葬園區則是免收使用費;在新建納骨塔永恆之丘塔位及神主牌使用規費,依樓層及高度骨灰塔位二~四萬元不等,神主牌位則為二萬元,而非本市市民使用調整為八倍。
這次修正條例也放寬一櫃兩罐的規定,不限配偶、親屬身分只要經得原申請人同意就可同櫃,更重要的是第二罐免收使用規費,需要的民眾可以申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