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木隆∕宜蘭報導
一名自越南返台居家檢疫的確診個案,竟然枉顧禁令外出,主管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將依擅離時間加重裁處30萬元罰鍰。
宜蘭縣衛生局指出,該名40多歲女性案21991,於3月9日從越南入境,採10+7方案,進行1人1戶居家檢疫,檢疫期間為3月9日至3月20日凌晨零時。個案於3月19日進行第10天解隔離前的PCR篩檢,結果為陽性確診,CT值30.22,目前有鼻塞症狀,列為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已安排住院隔離治療中。
經查,個案竟於3月19日下午擅離居家檢疫處所返家並外出購物,立即採取相關措施,已匡列接觸親友7人進行居家隔離,並安排緊急採檢,所幸目前7人PCR篩檢報告皆為陰性。
又指出,由於個案並未等到檢驗結果出爐,且在居家檢疫期間未滿10天即離開檢疫處所,接受疫調人員疫調時亦多所隱瞞未能據實陳述,已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依擅離時間加重裁罰新臺幣30萬元罰鍰,相關事證正在蒐集中。
衛生局也緊急公布案21991足跡如下:3月20日9時20分至9時50分在喜互惠生鮮超市二結店 (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三段111號)。提醒曾經和足跡相重疊或接獲疫調人員通知的民眾,儘快至社區篩檢站篩檢。
縣長林姿妙表示,違反居家檢疫,依法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務必確實遵守相關防疫規定,勿因一時輕忽而違規,造成社區防疫破口,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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