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地檢署22日再度指揮廉政署出擊查弊,搜索宜蘭縣長林姿妙官邸等處所,並傳喚、拘提林姿妙等20餘名被告與證人,連夜偵訊後,認為林姿妙及女兒林羿伶、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等3人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再度震驚各界!縣府23日一早即籠罩一片低氣壓。
另外,縣府財稅局長盧天龍、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各命具保15萬元;林姿妙二兒子林佑澤具保200萬元;前立委楊吉雄和他的弟弟楊耀火各具保150萬元;其餘人等訊畢請回。
檢廉於1月13日、2月22日展開兩波追查行動,包括羅東某農地免徵增值稅、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等案。第一波行動就有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因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縣府地政處長楊崇明則因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嫌,具保5萬元。第二波行動,再度兵分多路搜索相關處所,傳喚、拘提包括縣長林姿妙等20餘名被告與證人。
宜蘭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於22日上午指揮廉政署人員續行調查相關案情,傳喚、拘提包括縣長林姿妙等20餘名被告與證人,依法搜索6處有關處所,全部偵訊於23日清晨5時許結束。
檢方表示,這次行動除對宜蘭縣政府108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續行追查,發現之前在1月14日偵訊結束後,林姿妙之子林佑澤甫離開地檢署,即與被告楊吉雄、楊耀火等人涉嫌共同藏匿證據,就此部分進行調查。
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林姿妙和女兒林羿伶、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等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1項第4款圖利罪,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均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縣府財稅局長盧天龍、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亦涉圖利罪嫌,各命具保15萬元;林佑澤、楊吉雄、楊耀火涉犯刑法第165條湮滅刑事證據罪,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應先命具保規定,林具保200萬元,楊家兄弟二人各具保150萬元。其餘訊後均被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