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池文中/台東報導
維護鹿野高臺風景區空氣品質、守護居民及遊客健康,臺東縣政府將鹿野高台園區周邊,劃設為鹿野高台空氣品質維護區,經環保署核定通過,今年7月1日起進入區域內的柴油車,應取得任一縣市環保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核發的空氣品質淨區標章,或具備一年內柴油車排煙檢驗合格紀錄,機車也應依規定頻率完成定期檢測,如有違反者,按車種可處新臺幣5百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限期改善。
台東縣長饒慶鈴表示,歷年縣府在鹿野高臺辦理熱氣球活動都會湧入大量車潮,為了保障居民及遊客健康,遏止烏賊車污染當地空氣品質,環保局公告分階段管制高污染柴油車及機車,此次劃設目的,不但可大幅提升鹿野高臺整體低碳旅遊環境品質,亦可讓國際上的旅客友人看見臺東推動低碳旅遊、綠色運輸及永續發展的決心與努力成果,同時環保局未來也將與交觀處合作,在大型活動上試辦綠色運輸的旅客配套交通運輸或工具。
環保局長郭建成指出,此次劃設是採逐步管制,柴油車輛分三階段實施管制,第一階段自今年7月1日起,管制95年9月30日前出廠的柴油車;第二階段自114年7月1日起,增加管制100年12月31日前出廠的柴油車;第三階段自116年7月1日起,增加管制108年12月31日含前出廠的柴油車,進入前均須有檢測合格標章或文件,機車出廠滿5年以上逾期未完成排氣檢驗則不得進入,環保局於7月1日前將辦理各式傳媒宣導及安排鹿野當地便民檢測服務,民眾可多關注環保局訊息配合車輛排氣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