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木隆∕宜蘭報導
宜蘭縣頭城鎮張姓男子,積欠勞健保費、就業安定費及交通罰鍰,總滯納金近30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强施鐵腕,查封其名下漁船,並且强調如果仍不出面處理,不排除拍賣該艘漁船抵償欠款。
宜蘭分署近期配合執行「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專案」,針對欠繳交通罰鍰及國道通行費案件義務人加強清查及追繳。
清查發現,頭城鎮張姓男子積欠健保費14萬6,899元、勞保費10萬2,590元、就業安定費3萬2,987元及交通罰鍰8,940元,總滯納金額高達29萬1,416元,並且發現張男名下還有漁船1艘,總噸位85.67噸(淨噸位25.7噸),全長24.45公尺(船長17.66公尺),船員數可達15人。
宜蘭分署追踪該船入出港紀錄,並確認漁船所在停泊漁港後,由行政執行官親自率隊進行查封,執行員在該漁船船身貼上封條,完成查封程序,並請該船船長協助轉知張男儘速處理欠款事宜,如仍不繳納或未申辦分期繳款,不排除拍賣漁船抵償欠款。
宜蘭分署呼籲民眾,欠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經催繳而不繳者,都會由各主管機關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如案件已移送執行,請儘速向各分署聯繫,收受各執行分署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相關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愛車、存款、薪水、甚至不動產或船舶遭查扣,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