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囤房炒作,新竹市112年實施囤房稅政策。(圖/萬世璉攝)

新竹振道/記者萬世璉/新竹報導

面對房地產的飆漲,新竹市政府為抑制囤房炒作房市、落實居住正義,將在112年實施囤房稅政策,並參考其他縣市稅率,讓有買屋需求的民眾都能買的起房子。

針對7種非自住用房屋因為不具囤房的性質,仍然按單一稅率1.5%稅率課徵,例如: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經勞工主管機關核准的勞工宿舍、BOT學生宿舍、公同共有房屋、起造人持有空置待銷住家用房屋,在課稅起3年內未出售者、營利事業供員工停車使用的停車場,還有出租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者(包含社會住宅)。

這項非自住用房屋徵收稅率採差別稅率,預計在111年上半年送新竹市議會審議,若是順利通過,將在當年7/1號施行,最快112年房屋稅開徵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