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男子近幾年來滯欠健保費、機車燃料費、交通罰鍰、ETC通行費、環保局罰鍰及營業稅等稅費未繳,名下車輛又因違規挨了多筆罰單,總計積欠19萬3,001元,案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通知繳納未果,再經扣押存款並查封名下車輛、房屋,予以催繳仍然未獲回應,直到强制拍賣房產前夕,才驚覺不妙,趕緊全部繳清。
宜蘭分署指出,該名基隆陳姓男子自108年起即滯欠健保費、機車燃料費、交通罰鍰、ETC通行費、環保局罰鍰及營業稅等稅費未繳,其名下車輛多次違規,包括併排停車、超速、闖紅燈、未依車道駕駛及繳納道路通行費,有高達300多筆罰單、ETC通行費沒有繳納,相關稅費高達19萬3,001元。
又指出,該分署於收案後立刻通知陳男繳納,但因仍未繳納,經深入追查他的財產狀況後,扣押其存款,查封其名下車輛、房屋,促其儘速處理,但仍未獲回應,準備今年12月間拍賣其名下不動產,就在拍賣前夕,陳男驚覺到宜蘭分署一切來真的,火速繳清欠款。其中ETC欠繳116筆12,377元,監理站罰單273筆176,384元。
宜蘭分署呼籲民眾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期繳納停車費及ETC通行費,以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及遭受數倍之裁罰。被移送執行時,倘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繳者,可與分署承辦人員洽辦分期繳納手續,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進而影響個人聲譽及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