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上市十五週年誌慶

構建更美好及可持續未來

香港 – Media OutReach – 2021年12月21日 – 恒基陽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作為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陽光房地產基金」)之管理人)欣然宣佈今天為陽光房地產基金上市十五週年紀念日。

管理人的員工慶賀陽光房地產基金上市十五週年。

於過去15年,陽光房地產基金在穩健的營運表現及旨為基金單位持有人帶來理想的長期回報方面,拓立卓越往績,成績斐然。以上市招股價每基金單位港幣2.60元起始,陽光房地產基金的累計總分派約為每基金單位港幣3.34元,自上市以來年度化總回報約11%。

陽光房地產基金的防守性特質建基於多元化物業組合,包括位於香港的11個寫字樓及5個零售物業,以及一支著重資產增值、資本管理及企業管治的優秀管理團隊。

步進新的里程碑,管理人之行政總裁吳兆基先生表示:「陽光房地產基金的成功之道在於『3D』管理,即『多元化物業組合』、『致力於可持續發展』及『務實的管理團隊』。展望未來,我們將致力維持業務向前邁進,並期盼繼續推進與持份者的緊密合作,提升業務至更高層次。」

管理人之主席歐肇基先生總結:「對於陽光房地產基金於過去15 年來所取得的成就,本人引以為傲,並深感榮幸能夠引領及推動該等可持續發展業務。憑藉堅實的基礎及敏睿的管理團隊,本人深信陽光房地產基金處於有利位置,於未來歲月為持份者創造可持續發展價值。」

關於陽光房地產基金

陽光房地產基金(股份代號:435)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認可,並按日期為2021510日之修訂及重列信託契約(「信託契約」)構成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於20061221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陽光房地產基金為投資者提供投資於多元化物業組合的機會,包括位於香港的11個寫字樓及5個零售物業,可出租面積合共逾1.2百萬平方呎。寫字樓物業主要分佈於核心商業區包括灣仔及上環,以及在非核心商業區例如旺角及北角。而主要零售物業則座落於地區性交通樞紐及新市鎮包括上水、將軍澳及元朗。

關於管理人

陽光房地產基金之管理人為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其主要責任是根據信託契約完全以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利益為依歸,管理陽光房地產基金及其所有資產。

免責聲明:

本新聞稿所載資料並不構成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的要約或邀請出售,或徵求他人提出要約或邀請以購買或認購陽光房地產基金的基金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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