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公有停車場充電停車格前兩小時免費,第三小時開始每小時以60元計費。(圖/林睿峰攝)

記者林睿峰/桃園報導

越來越多民眾開始使用電動汽機車來代步或是通勤,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也陸續在各公有停車場中,設置專屬車位以及充電區域,但為了避免民眾惡意久佔造成其他民眾使用困擾,從今年11月起,公有停車場充電站,前兩小時免費,從第三個小時開始,會以每小時60元收費,月租車輛則是停放從120分鐘後要補足該停車場每小時臨停收費至60元。

交通局也說明,目前只收取停車費用,並不會收取充電費用,也呼籲民眾,設置充電站主要是提供車主緊急使用,應避免長期久佔造成其他民眾捆擾。

為了解決民眾停車需求,市府積極增加轄內停車空間,同時也規劃充電站以及電動機車停放空間,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