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 Nov. 21, 2021 (GLOBE NEWSWIRE) — 為何:全球投資者權益律師事務所 Rosen Law Firm 提醒依據及/或可追溯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 Eargo, Inc. (NASDAQ: EAR) 的首次公開招股(「IPO」),及/或在 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包括首尾兩天)期間(「集體訴訟期間」)購買該公司證券的購買者,2021 年 12 月 6 日為主要原告截止日期的重要日子。
何事:如果您依據及/或可追溯至公司的 IPO 及/或集體訴訟期間購買了 Eargo 證券,您可能有權通過應急費用安排獲得賠償,而無需支付任何自付費用或成本。
下一步:要參與 Eargo 集體訴訟,請前往 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2162.html 或致電 Phillip Kim 先生,免費電話:866-767-3653 或發送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或 [email protected] 了解集體訴訟詳情。集體訴訟經已提出。如果您希望擔任首席原告人,請務必於 2021 年 12 月 6 日或之前向法院申請。首席原告人是代表集體訴訟中其他成員指導訴訟的代表方。
為何選擇 ROSEN LAW:我們鼓勵投資者選擇在領導角色方面有成功記錄的合格法律顧問。通常,發佈通知的公司沒有可比擬的經驗、資源或任何有意義的同行認可。選擇律師時要明智。Rosen Law Firm 為全球投資者代理法律事務,專注於證券集體訴訟和股東衍生訴訟方面的業務。Rosen Law Firm 針對中國公司達成了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證券集體訴訟和解。2017 年,Rosen Law Firm 在 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 的證券集體訴訟和解數量排名中位居第一。自 2013 年以來,公司每年都位列前四,為投資者收回了數億美元。僅在 2019 年,公司就為投資者取回超過 4.38 億美元。2020 年,創始合夥人 Laurence Rosen 被 law360 評為原告律師協會的巨人。本事務所的許多律師都獲得 Lawdragon 和 Super Lawyers 的肯定。
本案的詳情:根據訴訟,被告在整個集體訴訟期間作出虛假及/或誤導陳述及/或未能披露: (1) Eargo 不正當地向某些第三方付款人尋求補償;(2) 上述情況可能導致監管審查;(3) 因此,由於所涉償付涉及公司最大的第三方付款人,Eargo 的財務業績將受到不利影響;(4) 由於上述原因,被告對公司業務、營運和前景的正面陳述具有重大誤導及/或缺乏合理依據。當市場得悉真實詳情時,訴訟聲稱投資者遭受損失。
要參與 Eargo 集體訴訟,請前往 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2162.html 或致電 Phillip Kim 先生,免費電話:866-767-3653 或發送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或 [email protected] 了解集體訴訟詳情。
集體訴訟尚未獲得確認。在集體訴訟獲得確認之前,除非僱用律師,否則您並不會獲得律師代理。您有選擇律師的權利。您也可以作為集體訴訟缺席成員,並在現階段不採取任何行動。投資者獲取未來任何潛在賠償份額的資格不取決於是否擔任首席原告。
通過以下方式獲知我們的最新動態,LinkedIn:https://www.linkedin.com/company/the-rosen-law-firm、Twitter:https://twitter.com/rosen_firm 或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rosenlawfirm/。
律師廣告。過往結果不能保證類似的結果。
——————————-
聯絡資料:
Laurence Rosen 先生
Phillip Kim 先生
The Rosen Law Firm, P.A.
275 Madison Avenue, 40th Floor
New York, NY 10016
電話:(212) 686-1060
免費電話:(866) 767-3653
傳真:(212) 202-3827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www.rosenlega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