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待遇,有時候不及野生動物!
我的山居鄰地,兩年前發生自然走山現象,花蓮林管處執行治山水土保持工程,我看到施工告示牌有「生態友善措施」告示,其中規定為了不讓野生動物棲息或覓食時,受到施工噪音或震動影響生活,早上八點之前,下午五點之後不得施工。
我對於友善生態施工做法當然支持,因為官方的要求,我山居與野生動物為鄰也受益,覺得官方帶頭保護野生動物是絕佳示範,這是以前官方山區的工程施作,難得看到的友善野生動物做法。
走筆至此,昨天新聞報導鄰近的兆豐農埸,發生一名遊客騎在大象龜的行為,幾乎是虐待動物,相信很多人不以為然,連常去兆豐農場看動物的小孫也看不下去,特別轉告阿公這條訊息。
這一群顯然是台灣的遊客,看來文化水平低落,大眾譴責剛好而已。(本文作者/資深媒體人:溫富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