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網路擷取)

記者陳愛金 / 台北報導

經濟部基於國際能源價格趨勢走揚及考量COVID-19疫情持續影響,太陽光電原物料價格波動,致使本年度太陽光電案場也受到缺工及缺料的影響,特於110年10月21日再次召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及時因應市場現況,審定會決議太陽光電設置案件於108-110年取得同意備案,在費率寬限期內且於110年10-12月完工者,每度電外加費率0.2245元。

經濟部表示,國內太陽光電產業受COVID-19疫情持續影響,除於110年6月10日召開審定會決議今年下半年併網案場得適用上半年度較優費率,以減少國際原物料價格上漲之衝擊外,為務實反映太陽光電系統建置受全球原物料價格波動持續影響,併同國內疫情逐漸緩解下之加速復工導致人工成本增加致使整體建置成本上漲幅度超出預期,特再次召開審定會進行討論,在兼顧躉購制度及設置目標的情況下,讓躉購費率能及時反映市場現況,引導廠商於今年依規劃期程完工。

經審定會討論,基於國際能源價格走揚為全球共臨環境,併同疫情嚴峻及市場價格波動導致業者面臨整體建置成本波動劇烈,此屬不可預期之通案因素,宜適度予以反映俾維持合理投資誘因;另考量整體成本上漲亦屬自由市場運作結果,為適度尊重市場機制,成本上漲宜由供貨商、系統建置廠商及政府共同承擔,不宜僅由躉購費率完整反映,故決議太陽光電設置案件於108-110年度取得同意備案,在費率寬限期內且於110年10-12月完工者,得適用本次會議增訂之配套機制,以加計費率方式(每度電外加0.2245元)反映建置成本上漲。

經濟部說明,本次會議決議事項為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9條第1項及「中華民國110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第17點規定,依法召開;若後續市場情勢仍持續動盪,將再適時召開審定會滾動檢討,俾利國內再生能源整體發展目標推動。

經濟部後續將依規定預告「中華民國108-110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修正草案,並歡迎各界提供相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