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公布全國仍維持二級警戒。(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記者楊淨嵐∕臺北報導

國內新冠疫情17日確診持續0本土0死亡,並且只有1例境外移入個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本土疫情已相當穩定,但疫苗接種正在積極進行中,仍然宣布自10月19日至11月1日維持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並調整相關規定,請民眾配合防疫措施。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二級警戒措施:
1.除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於室外從事運動,或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如無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可免戴口罩。
2.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4.集會活動(含會議、展覽、婚宴、餐宴等)人數上限:
(1)室內80人,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
(2)室外300人。
(3)不符上列條件者,應提防疫計畫,或依主管機關防疫規定辦理。

二、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1.於室外從事運動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4.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上述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 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5.外出時有飲食需求,能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得免戴口罩。
6.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如:臺鐵高鐵用餐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三、仍須關閉之場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指揮中心表示,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適度放寬管制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