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派員訪視養豬場,要求加強自衛防疫。(圖∕縣政府農業處提供)

記者范振和∕花蓮報導

國內日前首度查獲帶有非洲豬瘟病毒核酸的走私肉製品,相關單位已介入連夜清查流向,花蓮縣政府呼籲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肉品,也同步請縣內畜牧場業主,加強場內自衛防疫工作,共同防範非洲豬瘟入侵,維護相關產業權益。

▲花蓮縣養猪戶加強防疫作業,嚴防非洲瘟入侵。(圖/縣府農業處提供)

北部查獲自越南走私的肉製品,經行政院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確認是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23日立即函文各鄉鎮巿公所及相關產業團體,宣導所轄養豬場應嚴格落實做好場區自衛防疫,管理作業包括,落實門禁管制及消毒工作、加強自主觀察場內豬隻健康情形,如有疫病或異常死亡情形,應即時通報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或縣動植物防疫所。

「非洲豬瘟」列為我國甲類動物傳染病,亦屬於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列為應通報疾病,目前尚無藥物可供治療及疫苗施打,雖非屬人畜共通傳染病,但會造成養豬產業重大的經濟損失,甚至衝擊國際貿易。該疾病主要經由廚餘、動物分泌物或排泄物、車輛及人員等途徑傳播,一旦含非洲豬瘟病毒之走私肉品進入國內廚餘鏈,便有將疾病傳入國內養豬產業的可能,造成養豬產業重大經濟損失,國人切勿掉以輕心。

縣府農業處長吳昆儒指出,國內民國86年發生口蹄疫,重創養豬產業,中斷了以往臺灣豬肉品輸往日本的貿易,前有豬隻口蹄疫慘痛教訓,非洲豬瘟疫情發生傳入風險高,農友必須嚴陣以待,徹底落實進出人、車管制與消毒防疫,加強場內各項生物安全措施,避免病原入場。此外,也請國人民眾切勿走私、夾帶來自疫區的肉類製品或網購國外肉品,而將國內養豬產業置於風險中。

吳昆儒強調,花蓮縣環保局已於108年1月公告「花蓮縣一般廢棄物(生、熟廚餘)之處理場所」,但其中不包括養豬業者,意即花蓮縣目前已無使用廚餘養豬,後續也將配合中央動物防疫政策辦理相關監測及防疫工作,防堵該疾病入侵我國。該疾病雖然會感染所有品種及年齡的豬隻,但不會感染人,請民眾切勿恐慌,在市場購買豬肉時,只要注意選購蓋有屠宰衛生檢查合格印的豬肉,便無食用安全疑慮。鄉親如需進一步了解非洲豬瘟,可上網參考「非洲豬瘟資訊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