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擔當、創新、可持續

江蘇常州2021年8月2日 /美通社/ — 近日,天合光能正式發佈《2019-2020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報告覆蓋了2019和2020年兩個自然年度,展示了天合光能在公司治理、技術突破、產品創新、綠色經營與生產、可持續發展、公益慈善及新冠疫情應對等方面諸多的成就與亮點。

作為全球領先的光伏智慧能源整體解決方案提供商,天合光能始終注重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自2011年起持續編製、發佈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披露天合光能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戰略、實踐和績效。

點擊下載《天合光能2019-2020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http://static.trinasolar.com/sites/default/files/TrinaSolar_CSRreport_2019-2020_CN.pdf

公司信息披露誠信規範

2020年6月10日,天合光能登陸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成為首家在科創板上市的光伏企業。在公司治理層面,天合光能嚴格遵循《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規範性文件的要求,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在信息披露方面,自2020年上市至2020年年底,天合光能累計披露公告共計108份,定期報告3份。高效、透明、規範的信息披露制度,真實、準確、完整的公告內容,樹立了天合光能誠信、規範的上市公司形象。

技術創新,勇攀高峰

在2010至2020的十年間,天合光能光伏科學與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累計投入研發資金約100億元,已發展成為世界級的技術創新平台。2020年公司研發投入同比增長22.29%,其中研發費用同比增長23.73%。截至2021年6月,天合光能共21次成功刷新和創造了太陽能電池轉換效率和組件輸出功率的世界紀錄, 其中,2019年和2020年,天合光能分別完成了第19次和第20次世界紀錄。公司始終站在技術前沿,一次次突破自我,引領行業的發展。

210至尊系列超高功率組件引領行業發展

天合光能自2019年引領行業最早開始210組件的論證和研發工作。厚積薄發,2020年天合光能全球首發至尊系列超高功率組件並率先實現產業化。至尊組件功率最高可突破670W,效率高達21.6%,引領行業正式邁入光伏6.0超高功率新時代。從佈局210大尺寸硅片到推出210至尊超高功率組件,天合光能以創新思維,突破自我的理念不斷追求為客戶提供更優質的產品。天合光能210超高功率組件和系統集成新技術平台已經成為光伏行業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

可持續發展成績斐然,連續5年「零」碳排放

根據天合光能「202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規劃」,與2015基準年相比,公司到2020年,要實現每單位產品組件(MW)耗電量和耗水量分別下降15%和10%。根據本次發佈的報告,天合光能實際耗電量和耗水量的降幅分別達到了59.7%和50.6%,遠超原定的目標。在綜合產品能耗方面,2019年的綜合產品能耗比2015年下降了17.5%,2020年下降29.5%,實際降幅同樣遠超原定目標中的10%。

在溫室氣體排放上,與基準年2015年對比,2019年,天合光能中國境內的溫室氣體總排放量下降46%;2020年,該排放量下降68.6%。

截止2021年第一季度,天合光能組件累計出貨超過70GW,每年可以實現生產清潔能源電力約900億度電,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9422萬噸,相當於植樹51億棵。就天合光能在中國境內的製造運營和研發而言,2019年,天合光能在國內持有的太陽能發電站的清潔能源發電量超出耗電量0.14億度;2020年,超出4.12億度,實現2019-2020年度連續兩年「零」碳排放,這也是自2016年以來連續五次實現「零」碳排放,真正實現了用清潔能源生產清潔能源產品。

今年7月,天合光能已正式加入「科學碳目標」(SBTi)全球倡議,承諾加入「企業雄心助力1.5°C限溫目標行動」。這意味著公司將以自身實際的減排行動,助力全球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

抗疫、生產兩手抓,共建無碳新世界

2020年新冠疫情全球爆發,天合光能董事長高紀凡第一時間發出指令,集結公司全球資源,利用公司在全球各地的網點、辦公室,緊急從境內外採購亟需的抗疫物資,先後捐贈到國內及海外疫情爆發地區。同時也在第一時間建立了內部應急機制、開展員工關懷,實現疫情的控制和生產經營的保證。

「我們相信,一個新能源高增長的時代正在來臨,一副美好的未來畫卷已經展開在眼前。天合光能將牢記心中使命,以最高標準要求自己,以更大的責任心和良知心來履行責任、回饋社會!」天合光能董事長高紀凡表示,「我們希望與各利益相關方攜手並進,全力融入碳達峰碳中和的歷史大潮中,開拓創新、砥礪前行,為構建一個更加綠色、環保的無碳新能源世界持續奮鬥。」

(本報告參照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GSSB)發佈的《GRI可持續發展報告統一標準2018》(GRI Standards)「全面」符合方案編寫,並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的披露要求撰寫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