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勁陞/恆春報導】 恆春分局獲報於2月5日8時許於屏200線25公里處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場發現見滿州鄉公所之中型巴士於現場翻覆,駕駛人鍾姓男子(49年次)意識清醒在現場指揮交通,自稱無受傷,車上無乘客。

員警對鍾男實施呼氣酒精測試,酒測值為0,根據鍾男自述,渠從九棚地區出發往滿州方向行駛,因閃避猴子方向盤打太用力,車輛撞到牆壁才會翻車。警方呼籲用路人駕駛時須保持警覺,隨時注意周遭情形,遇有緊急狀況方能即時反應。

墾丁牌樓疑似遭車撞毀損 恆警積極調閱監視器追查肇事車輛

▼墾丁牌樓疑似被車輛撞到,警方至現場查看,牌樓通道框架脫落,水泥掉落露出磚塊,員警通報主管單位林務局並協助將掉落水泥塊移至路旁,目前積極調閱周遭監視器釐清案情。(圖/恆春分局)

恆春分局於2月4日21時接獲報案,墾丁牌樓疑似被車輛撞到,警方至現場查看,牌樓通道框架脫落,水泥掉落露出磚塊,員警通報主管單位林務局並協助將掉落水泥塊移至路旁,目前積極調閱周遭監視器釐清案發經過。

恆春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呼籲駕駛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到來,切勿擅自離開,以免違反規定遭罰。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