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環保署今年6月21日公告「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10月1日起上路,只要內用有提供座位供消費者現場食用,以紙餐具(包含)盛裝餐點販售的自助餐店及便當店,必須裝設供紙餐具回收的資源回收設施。
為了改善紙餐具分類回收,環保署設法強化及明確規範販賣業者應負的回收責任,待法規實施後,業者應備有具分類、堆疊功能之紙餐具回收設施,並於該設施明顯處標示正方形「回收標誌」及「紙餐具回收處」字樣,其圖樣與文字應保持完整,並清楚可見,無限制字型樣式及字體大小。
另,營業處所可採取如張貼回收宣導海報、標語、播送回收語音等回收宣導措施,以提醒消費者落實回收;最後須將經分類、堆疊之紙餐具交付紙餐具回收業者、古物商、拾荒者、資收個體業者等回收對象,讓紙餐具不跟紙類混合回收或當垃圾丟棄,以減少廢棄物產生,並增加回收處理效能及價值。考量業者需有充分時間及受疫情影響,實施日期由原訂7月1日延至10月1日起實施。
花蓮縣環保局已完成輔導128家業者設置,將握手續輔導其餘12家業者,副局長饒慶龍提醒業者,應儘速配合法規公告施行期程,做好因應措施,落實紙餐具「清理、分類、堆疊」,以減少後端回收分類困擾。若不想被管制的業者,可將內用紙餐具改為重複清洗的環保餐具,或採優惠措施鼓勵消費者自備環保餐具,響應環保新生活。
饒慶龍指出,做好回收也是防疫的一環,用完的紙餐具,只要用衛生紙或紙巾稍微擦乾淨、堆疊起來就可回收,籲請民眾落實分類與資源回收,除可讓第一線資源回收業及個體業者更方便回收外,更可提升紙餐具回收成效。所以,除了業者配合外,民眾在前端的協助分類回收,同等重要。
花蓮縣補助的紙餐具循環友善店家將於7~9月份,提供民眾自備環保餐具享有加量或減價之優惠,另有關店家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範例,均可至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資訊網http://hlepb.clweb.com.tw/recycleHL/mode04.asp?m=202105241015081&t=sub了解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