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金 即日起受理申請。(圖/新北市勞工局 提供)

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請注意!凡家中有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院校,經向勞動部申請「113-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並獲審核通過者,可再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生活扶助金,最高可補助新臺幣1萬1800元,合併勞動部補助最高可達3萬5800元。本項申請收件自即日起至2/7止,提醒符合資格的市民朋友把握時間。

勞工局提醒,失業勞工僅需填寫申請書、領據,並檢附勞動部審核結果通知單影本、113-1學期有印明細學費收據、存摺影本,即可提出申請。另因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方案」與教育部「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僅能”擇一請領”;如有繳回(退還)教育部補助者,除須檢附原繳納之學費收據影本外,應一併檢附該繳回(退還) 1.75萬元補助金之補繳收據影本。

為避免勞工失業造成子女就學中斷困擾,新北市勞工局會在每年9月中旬,優先輔導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失業勞工,先向勞動部申請就學費用補助,經該部勾稽比對後,一般會在同年12月寄發審核結果通知單,勞工局再加碼,讓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領取更多子女就學補助,分擔勞工壓力。

相關簡章及申請書,可至市府行政大樓1樓西側服務台、7樓勞工局、各區公所及8個公立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亦可連結「新北勞動雲」下載申請表。至於錯過勞動部113-1學期失業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但符合資格的新近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亦可來電2960-3456轉勞工局組織科(分機6312)洽詢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