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源松/桃園報導
桃園市今年1到8月的新生兒出生人數全國排名第二,但部分母親因生育津貼的申請條件限制,無法獲得補助。市議會黨團經多方調查,提出將生育津貼的設籍時間改為「累計制」的新提案,修正標準,來解決現行規範造成的困難,盼讓更多新手父母受惠,促進友善婦幼政策的推動。
根據現行規定,夫妻需遷入桃園市滿10個月才能申請生育津貼,而計算標準為申請者至嬰兒出生當日的戶籍時長。然而,對於部分在懷孕期間才遷入桃園且前戶籍地不屬於北北基的母親,無法累計時間,導致無法符合津貼申請資格。這個問題,也引起市議會的重視。
市議員于北辰在日前的市政總質詢中指出,現行規範未能充分考量實際情況,對剛遷入桃園的家庭並不公平。他與黨團其他議員共同提案,建議將生育津貼申請條件改為「累計制」,讓母親生育前的設籍桃園時間,與生育後的設籍時間相加,只要合計滿10個月就可申請。
無黨聯盟指出,希望透過修正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消除現行政策中的限制,進一步鼓勵生育,打造更友善的婦幼環境。並且建議市府,新規範應儘早開始實施,讓所有符合條件的家庭盡快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