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高雄報導】 海洋委員會於昨(10)日召開本(113)年廉政會報暨安全維護會報,主任委員管碧玲頒發「優秀廉潔楷模」獎項,表揚11名在工作中展現高度廉潔自律、積極任事的同仁。對於獲獎人員在承辦業務中,嚴格把關並節省公帑,拒絕接受行賄,並主動提供疑慮或不法情資,有效防範違法行為。堅守公職紀律的優良表現,管碧玲表示深感欣慰,她並以「君子慎獨」與同仁共勉,要求堅守律例及廉政價值,維護人民託付的責任與信任。
管碧玲指出,廉潔是民主的基石,更是人民對國家公職的基本要求。自上任以來即高度重視清廉,並於上任後立即會見政風處長,要求各單位嚴格遵循廉政規範。今年9月、10月也分別在海巡署南部分署、艦隊分署分別增設政風單位,進一步強化機關內部的廉政風氣,並確保機關運作的清廉與高效。
管碧玲強調,為防範違紀違法、洩漏國家機密、收受賄賂等情事,海委會持續以多元、系統化等廉政工作強化防堵措施。包含研訂「獎勵及保護檢舉洩密案件實施要點」,鼓勵同仁舉發、自首,也持續落實風險職務的盤點及輪調,結合律師辦理講習,編製指引手冊、繪本、動畫、微電影及辦理親子繪畫比賽等,杜絕惡劣的風氣持續蔓延,充分展現海委會廉能形象。
海委會特別邀請高雄市立空中大學陳月端校長、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蕭宏金教授,以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楊碧瑛分署長與會,共同參與廉政議題討論,借重3位委員從學術面、實務面的經驗與知識,啟發同仁以兼顧「廉」與「能」的思維實踐,推動各項海洋事務臻於完善。
為樹立廉能標竿,今年海委會及所屬共有11位同仁獲「優秀廉潔楷模」,分別為本會綜合規劃處科長王亭絜、秘書室科員林怡靜、海洋保育署綜合規劃組科員林貞吟、秘書室專員楊婉惇、海巡署偵防分署偵查員許儒林、海巡署艦隊分署小隊長林益勝、組主任林谷銘、海巡署北部分署小隊長湯柏威、士官督導長何仁耀、海巡署南部分署所長羅俊智及海巡署東南沙分署科員王志祥等11名「廉潔楷模」人員。
海委會強調,表揚廉潔楷模同仁不僅彰顯海委會在提升廉政與專業能力的努力,也強化全體同仁對於清廉的共同承諾,鞏固廉政價值,奠定推動海洋事務的堅實基礎。
海保法生效、海保法子法完備後 海委會將扮演實質有力的角色
根據資料,近年來小琉球的珊瑚覆蓋率從7%到14%,惟海委會仍對珊瑚屢遭破壞感到非常心痛。
有關監察院對海委會的期待,過去因為我國沒有海洋保育法,海洋委員會只能做協調統合機關的角色,沒有強制力,但幾年來,我們完成幾項重要工作:
一、海洋委員會自111年起成立小琉球海域遊憩與生態保育大平台,積極協調相關單位如交通部觀光署及屏東縣政府,逐步強化海域遊憩活動區劃、遊憩浮具管理及潮間帶保護等相關管理工作。海委會並已訂定「臺灣海洋遊憩永續管理指引」提供各濱海遊憩主管機關參考運用,強化人數管控。
二、針對小琉球生態調查
(一)海保署110至113年持續輔導補助屏東縣政府執行生態調查監測及巡守等,逐步提升「琉球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管理成效。
(二)海洋保育法於113年7月31日經總統府公布,倘為保育該區域海洋生物,中央主管機關得透過公告海洋遊憩休閒活動之限制、禁止或其他應遵行事項,得依海保法設審議會審議並納入外部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包括海洋產業利害關係之團體等)代表,於審議通過後據以公告實施,以改善小琉球生態困境。
三、針對小琉球珊瑚礁生態系
(一)海保署109-113年補助社團法人台灣咾咕嶼協會執行小琉球海洋監測公民科學家計畫,於杉福及龍蝦洞兩處,進行海洋監測培訓與調查、珊瑚復原作業、底質及新生珊瑚數量調查,並辦理學校海洋公民科學課程、成果發表工作坊。
(二)海保署113年執行「推動在地夥伴珊瑚棲地保育輔導計畫」,串連全國20家在地團體及潛水業者及旅遊業者,完成培訓64位潛水教練,建立「珊瑚特潛聯盟」,由業者認養臺灣周遭40處海域,其中小琉球地區參與業者計4家,認養8處海域範圍,攜手民間力量推動在地珊瑚監測,凝聚在地夥伴參與保護珊瑚之量能。
海委會過去對於鵬管處委託調查研究顯示之遊客人數上限為1萬5千人仍有疑慮,海委會不斷在海洋委員會委員會議中均要求應該重新擬定。
監察委員的期待也是我們的期待,相信監察委員的各項勉勵將在海洋保育法生效及相關子法完備之後,本會將實質能夠扮演監察委員所期待的角色,包括在生態上的禁限制作為,除持續生態調查之外,在漁業資源保護區,下一階段會增加輔導強度。海洋保署也將持續積極監測及協助復育小琉球地區珊瑚礁生態系,並透過與地方政府與在地團體合作,共同推動珊瑚保育及復育行動。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