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木隆∕宜蘭報導
國內新冠病毒危機猶存,宜蘭縣南方澳南寧魚市場卻又湧現購買海鮮的人潮,令人憂心恐將成為另一個防疫破口,縣政府與蘇澳區漁會、攤商協調後,即日起除須遵守三級防疫警戒相關規定外,亦採取總量管制消費者進場上限70人,避免發生群聚感染。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表示,三級警戒本應減少人員聚集,對於近期民眾回流觀光魚市場,已執行量體溫、實聯制、實施單一出入口。對於南寧觀光魚市場的管制作為,為避免人員群聚,已將市場周邊圍起警示帶,維持單一動線,落實實名制、量體溫、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經漁會再與攤商協調後,即日起市場內總上限維持消費者不得超過70人,並安排專人現場控管。這項總量管制將到7月12日,之後再依據防疫警戒狀況檢討是否持續實施或採其他管制方式。
縣政府衛生局指出,宜蘭縣26日沒有新增確診個案,目前已經完成篩檢21744例,居家隔離18人,累積確診96人,其中2人不幸往生,陽性率降到0.44%。
有關疫苗殘劑施打,全縣12鄉鎮市衛生所25日下午4點開始,開放疫苗殘劑電話預約,第一梯次每所開放150個名額,各所預約電話不斷,首梯共1800個名額開放未久即告額滿,各所殘劑共接種36人。該局將視整體疫苗施打狀況滾動調整,俟各所150個名額完成注射後,再逐批開放名額接種。
▲宜蘭縣政府公布最新疫況,並提醒民眾購買、使用家用快篩試劑注意事項。(圖∕宜蘭縣政府)
對於最近有民眾自行到醫療器材行、藥粧店、藥局或便利商店等購買「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衛生局特別提醒民眾,購買時請確認產品名稱是否有「家用」、包裝是否註明「防疫專案核准製造第XXXXXXXXXX號」或「防疫專案核准輸入第XXXXXXXXXX號」等字樣(已核准之家用快篩試劑名單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確認)、產品效期是否在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內,並依使用說明書進行採檢及操作。若有任何疑問,可洽詢販售該產品的醫療器材商或藥局或逕洽詢試劑廠商。
衛生局表示,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如測出陽性時,請立即與當地衛生局聯繫,或撥打1922,依指示方式處理;非居家隔離且非居家檢疫者測出結果為陽性時,請戴好口罩,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儘速至鄰近的社區採檢院所進一步檢測,並將使用過的採檢器材用塑膠袋密封包好,一併攜帶至社區採檢院所,交予院所人員。當測出結果為陰性時,仍請遵循指揮中心的防疫規範,做好個人防護,持續自我健康管理,採檢完的家用快篩試劑及試劑棒勿任意棄置,請以塑膠袋密封包好,以一般垃圾處理。
另外,衛生局也提醒民眾,市售的酒精分成防疫酒精、藥用酒精2大類,防疫酒精大部分多用於環境消毒,而藥用酒精可用於人體皮膚部位,傷口或醫療器材等消毒。防疫酒精(75%乙醇)是針對疫情防疫期間使用臺酒或臺糖現有設備特許生產的酒精,未有食品藥物管理署核發之藥品許可證字號;也因為未經過藥廠的滅菌製程,所以標示為「未滅菌」,乙醇濃度為75%,一般可做為手部清潔、居家清潔等日常使用;不建議做為醫療器材及有傷口皮膚之消毒殺菌使用。另有標示「防疫期間,清潔專用,非供食用」等警語,而非藥用酒精不得宣稱殺菌或消毒療效。
至於藥用酒精做為醫療用途,是用於人體皮膚及手部消毒、醫療器材消毒、傷口及皮膚消毒殺菌。此類酒精以藥品或醫療器材列管,如消毒酒精、酒精乾洗手液及酒精棉片等,都有藥品或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如衛署成製字第oooooo號、衛署醫器製字第oooooo號,可於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查詢。藥用酒精屬於藥事法管轄範疇之藥物,僅能於核准登記之藥商、藥局、醫療器材商,以及得兼營乙類成藥販售之百貨店、雜貨店、餐旅服務商販售,一般未持有藥商登記的民眾不得隨意販售,違者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