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淨嵐∕臺北報導
「民眾使用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指引」已於6月19日公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使民眾居家正確自行檢測,24日再次提醒民眾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相關流程與注意事項。
指揮中心指出,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可由醫療器材販賣業者、藥粧店、醫療器材行、便利商店等或藥局販售,民眾購買時,請確認產品名稱是否有「家用」、包裝是否刊載「防疫專案核准製造第XXXXXXXXXX號」或「防疫專案核准輸入第XXXXXXXXXX號」等字樣(已核准之家用快篩試劑名單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網站確認)、產品效期是否在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內,並依使用說明書或操作影片進行採檢及操作。對使用家用快篩試劑有任何疑問,可洽詢販售該產品之醫療器材商或藥局,或逕洽詢試劑廠商。
指揮中心說明,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如測出結果為陽性時,請立即與當地衛生局聯繫,或撥打1922,依指示方式處理;非居家隔離且非居家檢疫者測出結果為陽性時,請戴好口罩,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儘速至鄰近的社區採檢院所進一步檢測,並將使用過之採檢器材用塑膠袋密封包好,一併攜帶至社區採檢院所,交予院所人員。當測出結果為陰性時,仍請遵循指揮中心的防疫規範,做好個人防護,持續自我健康管理,採檢完之家用快篩試劑及試劑棒勿任意棄置,請以塑膠袋密封包好,以一般垃圾處理。
指揮中心提醒,若民眾已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症狀,不宜使用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自行在家檢測,應佩戴醫用口罩,儘速前往醫療院所就醫,且前往就醫時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另外,提醒居家快篩試劑測試結果可能出現偽陰性或偽陽性,仍需經認可實驗室所進行的「核酸檢測」作為診斷COVID-19感染之依據。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產品核准名單、說明書及操作影片均可至食藥署網站( http://www.fda.gov.tw )之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 > COVID-19 防疫醫材專區 > 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