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建管處修正「桃園市建築物施工中管制要點」,調整施工時間限制,避免噪音擾民。

記者林睿峰/桃園報導

為了降低建案施工噪音對民眾的影響,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公告「桃園市建築物施工中管制要點」修正規定,其中修正施工的時間限制,平日從原本上午7點,延後到上午8點才能開始施工。假日更規定中午12點到下午2點需休息,還有工地灌漿時如遇4級以上地震需委請第三方公會進行結構安全鑑定,如違反規定將面臨1萬8,000元至9萬元的罰鍰。

桃園市建案數量持續增加,工地施工噪音問題成為居民關注的焦點,許多民眾假日受到施工聲音干擾,無法在家休息。隨著檢舉案件增加,市府建管處近期公告修正相關施工要點,要求營造廠商配合,避免遭到處罰。

建管處說明,修正要點著重於平衡工地施工期程與周邊居民的休息權益。新規定要求,假日中午12點到下午2點、以及晚上6點至隔日8點禁止施工產生噪音。若違反規定影響居民生活,將面臨1萬8,000元至9萬元的罰鍰。

建管處也呼籲市內所有建築工地加強管理,不僅要確保施工安全,還應重視周邊居民的生活品質。提升工地管理強度,間接強化建商的企業形象,並減少噪音對社區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