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獎助措施」開發在地友善企業,為奕茹爭取到品檢員的工作。(圖/中彰投分署提供)

記者蕭麗鳳/彰化報導

為增加雇主進用弱勢失業勞工的意願,勞動部推出「僱用獎助措施」,鼓勵雇主利用補助期間強化勞工就業職能,提供穩定就業的機會。自幼患有唇顎裂及中度聽語障礙的青年奕茹,從高職畢業後因進行唇顎裂手術,休養近二年,原本對找工作充滿信心的她,在多次投遞履歷或面試石沉大海後,滿是沮喪的向中彰投分署埔鹽就業服務台尋求協助,就服員在瞭解雇主的僱用疑慮後,即另闢蹊徑運用「僱用獎助措施」開發在地友善企業,為奕茹爭取到品檢員的工作,目前的奕茹已穩定就業長達一年,由失業的低谷走向自立自強,重拾希望。

去年8月,對求職失去信心的奕茹來到了中彰投分署員林就業中心的埔鹽就業服務臺。就服員經過逐字逐句的與她溝通,瞭解到奕茹沒有正式的工作經驗,加上聽語障的障礙,讓她在咬字發音上有時會不太清楚,學習上也較為緩慢。就服員嘗試媒合時,在地廠家多有安全上的疑慮而不願僱用。因此,就服員積極運用「僱用獎助措施」開發友善廠商,獲得在地一家油封製造廠主管的支持,公司將奕茹安排在較安全的品檢部門,委請生產線組長耐心教學,並引導和同事熟識互動,讓奕茹過去的挫折和陰霾一掃而空,更加積極投入學習,現在已是團隊中不可或缺的最佳好幫手。她開心地表示:「我終於可以自立了,家裡的爸媽終於可以安心了。」

▲聽語障青年奕茹於廠內擔任品檢工作。(圖/中彰投分署提供)

中彰投分署表示,實務上在媒合身心障礙者等特定弱勢對象,雇主常會有僱用上的疑慮,以及經營成本的考量,因此勞動部特別推出「僱用獎助措施」,鼓勵雇主提供弱勢失業勞工就業機會,凡是雇主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連續失業30日以上的特定對象失業勞工,或連續失業3個月以上的失業勞工,政府每月將提供僱用獎助9000元至1萬3000元,最長可補助12個月,相關獎助資訊可上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job.taiwanjobs.gov.tw)查詢,或向各就業中心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