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監理站呼籲,車輛如經註銷牌照,應儘速至公路監理機關繳回號牌不可再繼續行駛。(圖/彰化監理站提供)

記者蕭麗鳳/彰化報導

彰化監理站與彰化縣交通警察隊監警聯合路檢,合作辦理註銷號牌查緝專案,今年8月14日於大村鄉查獲1輛自小客車停放於道路,經詳查該號牌因逾期檢驗遭註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舉發,車輛當場移置保管並扣繳牌照。

監理站站長黃建興表示,此種未經檢驗合格情況下仍行駛道路的車輛,且還未投保強制險,明顯是危害道路安全的潛藏未爆彈,將會聯合警察機關加強取締,另外提醒民眾,一般車輛被註銷、吊銷的原因不外乎是汽車不依期限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且逾期6個月以上;車主死亡後,繼承人未於車主往生1年內至監理機關辦理車輛繼承過戶;車主經處分吊扣汽車牌照,仍不依期限繳送汽車牌照,遭吊銷其汽車牌照…等等,請車主要特別注意。

▲彰化監理站與彰化縣交通警察隊監警聯合路檢。(圖/彰化監理站提供)

彰化監理站呼籲,車輛如經註銷牌照,應儘速至公路監理機關繳回號牌不可再繼續行駛。牌照遭吊銷或註銷者,若車牌不再使用,應到監理機關辦理報廢;若還要繼續使用,汽、機車牌照須滿6個月,且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始得請領牌照,才能再行駛道路。切勿心存僥倖繼續行駛或停放道路,若經查緝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舉發,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車主如欲查詢牌照狀態,可透過監理服務網/首頁/汽機車/ 行照及牌照/ 牌照現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