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辦理旅宿業輔導課程,協助業者一同走向新永續(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地方中心 / 綜合報導

明(114)年旅宿業將有兩項重要新規定即將上路,包含禁止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及發展觀光條例落日條款兩項新規定,嘉義市政府日前辦理輔導課程,協助業者及早因應,提前做好準備。

嘉義市政府觀光新聞處處長張婉芬表示,嘉義市自111年起,連續兩年拿下交通部觀光署考核地方政府辦理旅宿業管理輔導績效「特優」最高肯定,說明市府對旅宿業的管理受到肯定,也感謝業者的支持與配合。永續旅遊是目前全球趨勢,環境部於去(112)年即已預告,規範旅宿業者自明年起,不得主動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的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嘉義市府對這個議題也十分重視,今年提出「嘉義市淨零排放永續管理自治條例」,明文禁止嘉義市旅宿業者主動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該自治條例已經議會三讀通過,目前正進行公告,成為非六都第一個將2050淨零排放正式列入地方自治法規的縣市,建立淨零施政依據。嘉義市府也委託專業團隊辦理輔導課程,協助旅宿業者面對這項新規定,共同響應新制及永續旅遊風氣。


▲邀請旅宿永續達人協助嘉市業者走向新永續(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嘉義市政府觀光新聞處處長張婉芬進一步表示,明年的另一項新規定為發展觀光條例的「落日條款」即將到期,過去不少民眾外出旅遊,會選擇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救國團活動中心、寺廟香客大樓住宿,只是這些場所無旅宿業登記,收費提供民眾住宿的營運模式與旅宿業無異。交通部觀光署基於公共安全考量,於104年修正發展觀光條例,上述這些場所應自該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10年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旅館業登記、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始得繼續營業,也就是所謂的「落日條款」,這個期限將於明年1月21日到期。市府今年邀請專家學者,與市府一起組成輔導團,共同拜會適用這項規定的業者,協助提出旅館業登記申請或轉型,業者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05)2254321#686詢問。


▲嘉義市政府輔導嘉義救國團與國軍英雄館轉型旅館或月租型套房(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嘉義市政府觀光新聞處表示,113年旅宿業輔導課程還邀請嘉義地方檢察署江炳勳檢察官跟大家宣導「區辨圖利與便民」,也安排穆斯林認證及好客民宿申請與行銷課程。參與這次輔導課程的新悦花園酒店執行副總游智能表示,感謝市府安排這次的課程,公司對於取得穆斯林認證相當有意願,希望未來透過市府的輔導與協助,能順利取得認證,打進穆斯林旅遊市場。民宿家暖暖的代表張于亞表示,講師分享了其他好客民宿業者實務上如何接待客人的作法,覺得受益良多,相較其他縣市,嘉義市民宿產業還在剛起步的階段,非常需要透過其他縣市的案例來提升自己的服務品質,也希望友善舒適的住宿環境能讓更多觀光客願意選擇到嘉義市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