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高雄氣爆」國賠法扶總召孫健萍。(圖/孫健萍提供)

記者陳立驌/高雄報導

「731高雄氣爆」今日屆滿十年,「731高雄氣爆」國賠法律扶助總召集人孫健萍16時赴監察院,建請監察院「糾舉」前市長陳菊、「糾正」高雄市政府只為降低賠償責任而遲不歸墊、發放原就屬於受災戶的善款。

孫健萍表示,高雄市前市長陳菊就「731高雄氣爆」提出的「代位求償三部曲」,形同主要加害者代替受害者提告其他次要加害者的荒謬邏輯,且經過十年來的事實驗證,代位求償明顯不利於受災戶。選擇國賠途徑的受災戶已於2018年全部勝訴確定,且國賠金額全數比市府當初的代位求償還高,其中,高女士原本代位求償核定只有3萬6千餘元,國賠獲賠16萬8千元,差距4.5倍;陳女士原本代位求償核定只有2萬6778元,國賠獲賠21萬5957元,相差8倍;高雄市政府原本要賠償吳警官急診掛號費570元,但國賠卻能賠逾10萬元,相差高達187倍。凸顯當年高雄市政府提出的「代位求償」對受災戶的賠償斤斤計較,卻投入龐大的司法資源來脫免、降低高雄市政府自身責任,這種作法不但未顧及受災戶的最佳利益,更與高雄市政府應善盡維護受災戶權益與福祉的角色相悖。

孫健萍為受災戶權益,向陳其邁市長喊話:原本早應在第一時間發給受災戶的善款,十年過去了,卻遲遲沒有歸墊善款;共同加害者應按責任比例儘速歸墊善款;且預先保留長期復健者醫療及生活所需後,應儘速按照受災戶請求金額比例發放,以符合捐款者直接幫助受災戶的初衷。沒想到陳其邁市長竟還表示「相關法律訴訟仍在進行,市府會依最後判決結果來進行後續的處理」,而共同加害者間持續訴訟的目的不在維護受災戶權益,卻是為了降低自身的賠償責任;試問:八成肇責的市政府這種持續纏訟、拖欠善款的做法是苦民所苦的「暖男市長」所應有的政治風範?

孫健萍說,高雄市政府公務員扛下刑事責任入獄服刑、市政府國賠也全部敗訴、受災戶至今盼不到代位求償的「少補」、預先保留長期復健者醫療及生活所需後就應全數發放的善款仍持續拖欠;反而氣爆發生時,擔任市長的陳菊在卸任後,高升為總統府秘書長,後轉擔任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監察院長。釀成重大傷亡的高官,總能獲得豐厚的報酬且沒有任何行政懲處,這符合責任政治的精神?

孫健萍表示,近期立法院的國會聽證調查權遭憲法法庭暫時處分,糾舉陳菊違失責任,檢視監察院是否坐實「只打蒼蠅、不打老虎」、「遇到權貴就轉彎」的「無牙老虎」質疑;倘若監察權又迴護自家院長,誠如民進黨先進林濁水所言:調查權形同被掏空?試問賴總統:這符合權力分立的憲政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