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青琪/雲林報導
受凱米颱風侵襲,雲林縣各鄉鎮民眾飽受淹水之苦。縣長張麗善為體恤受災鄉親,指示各單位協助災民度過難關,受災戶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縣府原加碼救助金額5,000元,現比照中央標準提高為2萬元。受災鄉親除申領縣府2萬元救助金外,再加上經濟部救助金額2萬元,共可申領4萬元。淹水50公分以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賑災基金會救助1萬元,雲林縣比照加碼1萬元,共可申請2萬元。
張麗善表示,為了幫助受災鄉親盡快走出淹水困境,對民眾幫助應以「從優、從簡、從速」為原則,在符合現行法規下,對人民採最有利標準進行救助。
雲林縣居民如因本次凱米颱風淹水受災情形,家戶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請鄉親於災害發生後 1個月內檢附以下資料,向災害發生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救助金。
1.3個月內水電費繳納證明
2.可辨識門牌及受災情形照片4-6張
3.存摺封面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