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24日上午對立法院修法發表敞廳談話。他强調,國會理當改革,但不應該任意擴權。改革國會的方式更應該合法、合憲。尤其,立法院的調查權,不能侵害司法權和監察權,更重要的是,不能侵害人民的「隱私權」、「營業秘密」以及「不表意的自由」等基本權利。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他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賴清德指出:「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我已經在稍早依據憲法規定完成簽署,也將在今天公布法案。」
他並强調,總統是自由民主憲政的守護者,這次修法有違憲疑慮,混淆憲法關於權力分立及監督制衡的規定,身為總統,責無旁貸,必須善盡職責,採取行動。
他說:「今日做出聲請釋憲的決定,是要透過憲法法庭的裁判,確認這次修法的合憲性和正當性,這是向國家負責、向歷史負責,也才不辜負全民所託。希望所有國人同胞,都能一起努力,守護國家的憲政體制,深化臺灣民主,讓臺灣民主可以永續發展。」
又說:立法院這次修法,除了在審議程序引起社會高度疑慮,相關規定更對憲法的權力分立和制衡原則,造成危害風險。確保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保護人民的權利,是總統的責任和使命。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核心精神就是『權力分立』和『監督制衡』以及『保障人權』。」
賴總統表示,分立的權力,應本於憲法,獨立運作,互相尊重;而監督制衡,更應該合乎憲法責任政治的制度設計。「我要強調,我們反對國會擴權,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當改革,但不應該任意擴權。改革國會的方式更應該合法、合憲。」
他並表示:「立法院的調查權,不能侵害司法權和監察權,更重要的是,不能侵害人民的『隱私權』、『營業秘密』以及『不表意的自由』等基本權利。因此,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我也在這裡宣布,我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對於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的問題,原有的憲法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已經有相關機制。立法院於集會期間,得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我之前也說過,只要在合憲、合法的安排下,我願意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然而,立法院這次修法,將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義務化』、『即問即答化』,試圖改變憲法對於責任政治的設計,混淆了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制度,從而產生擴張憲法賦予立委權力的疑慮。」
賴清德强調:「身為總統,我不會將個人意向,凌駕在憲政秩序上,更不會將個人利益,優先於國家利益。身為醫師,我更深知,任何診斷必須謹慎面對,進行手術或器官移植,更必須就血型、體質等各種條件,進行詳細的配對評估。治病如此,治國也是一樣的道理。未經審慎評估、討論的法律或制度移植,也可能對國家的憲政運作、人民的權利保障,造成不良後果,我必須更加嚴肅以對。」
「每一條法律,都對國家、社會、還有我們的下一代,造成深遠的影響。總統是自由民主憲政的守護者,這次修法有違憲疑慮,混淆憲法關於權力分立及監督制衡的規定,身為總統,我責無旁貸,必須善盡職責,採取行動。今天,我做出聲請釋憲的決定,是要透過憲法法庭的裁判,確認這次修法的合憲性和正當性,這是向國家負責、向歷史負責,也才不辜負全民所託。」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法庭更是維護憲政秩序、保障公民權利的最高司法機關。無論釋憲結果為何,朝野都必須尊重且接受,也希望社會大眾都能夠支持。接下來,在釋憲案的審理過程中,社會還會有許多討論與辯證。我相信,這是臺灣社會對民主憲政的再次確認,也會讓我們的民主社會更加成熟。民主需要捍衛、民主需要對話,民主才能夠深化。現在,就是捍衛自由民主憲政的歷史時刻!我希望所有國人同胞,都能夠一起努力,守護國家的憲政體制,深化臺灣民主,讓臺灣民主可以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