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都市更新案件辦理效率,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已實施「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建物第一次測量預先審查制度」,受理預審時間為建物屋頂板勘驗完成後,藉預審制度,將協助實施者提前掌握各區分所有建物測繪面積,以縮短未來申辦建物產權登記時程。

三重地政事務所許才仁主任表示,過往都市更新案件於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時,可能會發現建物測量面積成果與權利變換計畫內容不一致的情形,而致須修改權利變換計畫內容,使都更案辦理期程延後;透過都更預審制度,都更實施者即可提前得知建物測量預審面積是否與計畫內容相符,若不相符即可提早修正計畫內容並向都市更新處申請核定,以有效縮短都更案辦理期程,並藉此減少或消弭後續分配爭議。

許主任進一步表示,申請都更建物第一次測量預審,無須繳納任何規費,但為節省行政資源,同一門牌建物申請預審僅以一次為限,歡迎都更實施者們多加利用。

新聞來源:享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