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SK集團會長崔泰源的離婚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崔泰源需支付前妻盧素英1.38兆韓元(約新台幣325億元)現金及20億韓元(約新台幣4,700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成為南韓史上最昂貴的離婚案之一。
首爾高等法院家事庭在30日的裁決中認定,崔泰源必須向盧素英支付這筆巨額金額,較一審判決的665億韓元財產分割和1億韓元賠償金大幅增加了近700億韓元。法院同時裁定,崔泰源所有財產,包括SK集團的股票,皆應納入分割範圍。
法院指出,考量盧素英之父盧泰愚曾在其總統任期內對已故SK集團前會長崔鍾賢的商業活動提供支持,對SK集團的經營成功有無形貢獻。此外,盧素英在SK集團經營上的努力和對集團的貢獻也應得到應有的肯定。再加上盧素英因婚姻破裂所承受的情感傷害,法院因此決定增加精神損害賠償金。
崔泰源和盧素英在1988年9月,盧泰愚就任總統期間結婚,婚後育有三名子女。2015年,崔泰源透過媒體宣布自己有私生女,並明言將與盧素英離婚。2017年,崔泰源申請離婚調解,但由於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最終訴請離婚。
此次一審判決結果無疑將成為南韓司法史上賠償金最貴的重要案例,並可能對未來的離婚案產生深遠影響。
新聞來源:享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