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喬智/台北報導
行政院訴願會在3日作出訴願決定,第二度認定教育部否准「世新大學停招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班」的決定違法,故撤銷原處分。世新於108年1月決定停招社發所碩士班,並循法定途徑向教育部提出申請,後續因教育部否准,故世新依法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該案經行政院訴願會認定教育部的否准決定係屬違法,將原處分撤銷,並命教育部另為適法之處分。
緊接著在109年6月16日,教育部再次否准世新社發所停招之申請,世新也立即做出回應,第二度向行政院提出訴願。經行政院訴願會再度撤銷教育部的違法決定,並命該部於2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世新強調,大學自治是憲法保障學術自由的核心,教育部介入大學的系所設置與調整,直接影響到大學自治的核心事項,與憲法保障大學自治的意旨抵觸。因此行政院訴願會的決定,將成為大學自治的重要參考。
世新重申,系所調整是為了讓有限的高教資源進行更有效的利用,並提供更高的教學及研究品質。創校六十餘載以來,學生的學習權向來列為世新的首要考量,社發所停招之決定,依法僅向未來發生效力,已入學學生的受教權益不會因停招而受任何影響,世新也承諾將全力協助學生們順利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