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佳坊/嘉義報導
嘉義縣警察局113年度編列1,068萬元,辦理逾齡警用車輛汰舊換新,新採購巡邏車6輛及機車71輛均驗收完畢,14日由縣長翁章梁主持授車及校閱儀式後,立即投入維護治安工作,以提升打擊犯罪效能。
嘉義縣警察局長林宏儒指出,縣內轄區幅員遼闊,執勤過程須行經山路及沿海路段,車輛極易耗損,為維護員警執勤安全,主動向中央爭取經費辦理逾齡警用汽機車汰換。因考量嘉義縣財政狀況,無法立即汰換所有逾齡警用車輛,但每年逐步汰換可降低逾齡車輛比例,除了購入新車,也呼籲同仁應定期維修保養設備,以維持執法安全性及機動性。
▲嘉義縣71輛新購警用機車一字排開,接受縣長校閱。(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翁章梁說,警察勤務繁忙,在交通繁忙地區或連假期間都能看見他們執勤的身影,平時也需要開著巡邏車維護治安,民眾有需求時也會立即向警方求助,因此警察扮演維護社會秩序不可或缺的角色。透過添購新的警用巡邏車,提供同仁更完善的交通工具,期望所有人在執勤過程中能更具效率與機動性。
翁章梁強調,嘉義縣執政2大重要面向是「治安」及「環保」,為了讓民眾安心出入各地,需要仰賴警察維護社會治安。希望每位警察同仁能看見自己對社會的重要性,也感謝所有警察同仁的努力,讓嘉義縣的治安保持和平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