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處理業環保暨消防聯合稽查與訪視。(圖∕花蓮縣環保局提供)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為輔導轄內回收業及處理業者加強工作環境安全管理,花蓮縣環保局偕同消防局於4月30日及5月1日辦理轄內回收處理業環保暨消防聯合稽查與訪視,期盼藉由聯合稽查與訪視能為花蓮縣回收處理業者做廠區消防安全健康檢查,減少發生火災的機率。

▲花蓮縣環保局偕同消防局辦理轄內回收處理業環保暨消防聯合稽查與訪視。(圖/環保局提供)

縣長徐榛蔚呼籲業者,回收處理業資源回收物堆放期間,應特別注意可能引起火警的微小火源及電氣類火源,例如確實檢查所收受的資源回收物是否夾雜打火機等易燃物、員工不可隨意丟棄菸蒂、注意周邊環境是否有遺留火種或未滅餘燼、插頭及插座是否鬆動接觸不良、電路管線如老舊應汰換、電器產品不使用時應拔除電源插頭、回收的電器產品不要自行維修後使用、使用延長線時應注意延長線的額定電流容量等。

▲花蓮縣環保局偕同消防局辦理轄內回收處理業環保暨消防聯合稽查與訪視。(圖/環保局提供)

此外,可於廠區內增設火警自動偵測警報設備,或利用熱顯像儀來偵測機械設備有無過載或過熱的情況;並定期檢查及保養設備,確保工作場所安全無虞。

花蓮縣政府自108年起每年度針對轄內回收處理業者進行環保暨消防聯合稽查與訪視,花蓮縣已從108年度2件回收業火災事故降至109年度及111年~112年度各0件,顯示成效良好。本年度已於4月19日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法規說明會暨消防安全講習與演練」,針對廢棄物堆置場所設置消防器材設施之整備使用、如何防範火災及發生火災時之通報與緊急因應、實務經驗分享交流等詳細說明,要求業者應自行管理,加強消防安全設置標準及防火管理。

▲花蓮縣環保局偕同消防局辦理轄內回收處理業環保暨消防聯合稽查與訪視。(圖/環保局提供)

另,除了於現場向其業者說明場所特性自主防火管理之重要性,並訪視廠(場)區消防設備、逃生路線、及防火管理等安全項目,同時輔導業者對易燃物提高警覺、落實火源管理、注意周遭異常、防範人為縱火、熟稔消防安全設備、如何執行初期滅火等。

花蓮縣政府表示,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中第8項「合適的工作及經濟成長」促進工作環境的安全,以保障實行危險工作的勞工,並在此呼籲資源回收業者,對可能引起火警的微小火源應做好確實管理,避免發生無法挽回之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