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立驌/屏東報導
針對外籍漁工毆打船長事件,台灣鮪延繩釣協會3月1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譴責暴力,強調「暴力零容忍、維護台灣船員人權」。台灣鮪延繩釣協會理事長李明信表示我們不能容忍,更不能向各種形式的暴力低頭。「振銘洋368號」的李姓船長,在模里西斯路易士港,因為勸阻跑到「振銘洋368號」上喝酒喧嘩的他船船員,遭船員們暴力毆打,事後動手傷人的船員仗著人數的優勢,逼迫船長下跪認錯道歉,並將影片上傳至印尼船員群組炫耀,實在讓人特別痛心憤慨。立委蘇清泉雖在立法院質詢,委由辦公室執行長洪登南代表出席並發表聲明。
李明信表示現在所有的業者都非常擔心,如果這一次政府沒有妥善的處理,後續會掀起外籍船員的模仿效應,甚至認為做出暴力攻擊行為也不用負責,輕則罷工致作業停止,重則發生人命悲劇。此情勢恐將對目前 1000多艘在遠洋作業的漁船產生威脅,未來政府要如何幫助漁船漁民,保障漁民在海上的生命安全才是重點。
此次事件攸關台灣遠洋漁業是否能夠永續經營,李姓船長在回臺第一天馬上往驗傷,第二天便舉辦記者會,向外界說明事件經過,並希望借助社會大眾的力量,促使政府保障台灣弱勢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鮪延繩釣協會表達訴求一、暴力零容忍,船上不私刑,請政府透過外交管道協助受害者向施暴者追訴刑責。二、外籍船員不止打人,還將影片上傳至網路宣揚,此舉不但凸顯台灣人弱勢,更藐視台灣法令主權,請政府制定法律,保障台灣船員的生命財產安全。三、一旦形成風氣有樣學樣,漁船將無法經營,請與外籍船員來源國的政府合作宣導違法後果,扼止脫序行為。
蘇清泉國會辦公室針對此事件,發表四點聲明:一、 台灣遠洋漁業,每年為國家拚入數百億元外滙。而李姓船長是優秀的屏東子弟,長年奉獻在遠洋漁業的第一線,值得國人愛惜,也值得國家給他充分的保護。二、蘇清泉呼籲政府,一定要盡到保護產業,保護國民的責任,漁業署說法:「如果查明毆打船長屬實,將禁止涉案船員受雇於台灣魚船」,這樣的說法太消極。我們敦促政府,動員檢調系統,配合國際法律專家,研議依法制裁後,再予以遣返。三、 在人權原則下,除了注重外籍漁工人權,也不可忽視台灣本籍漁業從業人員的人權,因此本案除牽涉到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未來也有待政府與專家持續關注,在國際人權基本原則下我遠洋漁業的相關法律主權問題。四、台灣遠洋漁業,主雇之間的衝突事件,層出不窮,政府應予專案處理,除針對問題提出對策,並給予以預算支援,加強船隻作業的法律規範與倫理教育訓練,以期減少類似不幸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