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尾牙期間,民眾將有更多飲酒聚會之機會,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以下稱交通局)提醒,一旦酒駕發生事故,往往造成人員嚴重死傷,對當事人家庭及社會亦有極大傷害。民眾應有「酒前、酒後及宿醉不開車」觀念,喝完酒開心之餘,記得切勿酒後駕車,利用代駕服務返家讓自己也讓家人放心。
依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酒駕事故死傷人數統計數據顯示,112年共計267人(平均每月23人)相較111年272人有小幅減少。另外根據近年統計資料顯示,臺北市酒駕事故件數以11月為最多、12月次之、1月及3月再次之,顯示尾牙及春酒時節係本市酒駕事故好發時期。為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臺北市政府持續加強舉發酒後駕車,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避免酒駕憾事發生。為向民眾深化酒前、酒後及宿醉不開車之觀念,交通局與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將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傳。
交通局表示,民眾想盡興喝酒又安全到家,應酬前可減少自行開車前往;若真的得開車前往,喝酒後應選擇代駕服務、親友接送、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等方式返家,隔天如有宿醉亦不應勉強開車。民眾可利用7-11 ibon、萊爾富Life-ET、臺北好行APP及酒後代駕專線(手機撥打55850,巿話撥打0800-055-850)等方便又可安心的服務方式,避免酒後開(騎)車,以確保交通安全。
新聞來源:享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