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木隆∕宜蘭報導
3月16日下午在蘇花公路發生遊覽車撞山壁釀成6人死亡、39人輕重傷慘禍,宜蘭地檢署24日傳訊肇事司機及通運公司負責人,釐清事故發生過程與相關疑點。檢察官訊後認為,該名游姓司機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命以新臺幣100萬元交保候傳。
宜蘭地檢署指出,該輛遊覽車於16日下午4時22分許,在宜蘭縣南澳鄉東岳村蘇花公路114.7公里北上路段(東澳段),發生自撞山壁事故,致6名乘客死亡,以及司機、導遊及其他乘客等39人輕重傷。
又指出,檢察官今日上午以被告身分傳訊肇事駕駛游姓司機,另以證人身分傳喚其所屬龍○通運公司陳姓負責人,釐清事故發生過程及車輛保養等相關問題。檢察官訊畢認為游姓司機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然尚無羈押之必要,命以100萬元交保候傳。
檢方表示,該案發生後,檢察官扣押肇事遊覽車進行勘驗,並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詢問同車乘客及有關目擊證人,取得案發過程往來車輛行車紀錄影像分析,以及下載肇事車輛數位行車紀錄檔案判讀、檢視車體及煞車系統有無異常等,將持續調查各項證據,以查明車禍發生的始末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