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立驌/綜合報導
大陸海關總署去(112)年 12 月 22 日宣佈恢復准許臺灣石斑魚活魚運搬輸銷大陸地區,消息傳至臺灣,臺灣漁民對於產品能夠重回大陸市場都感到非常高興。 今(113)年 1 月 10 日首批通過產銷三級品管的石斑魚活魚,運抵福建東山銅陵港並依照海關規定申請辦理進港輸入。 臺灣兩岸農漁業交流發展投資協會黃一成理事長特地到銅鈴港迎接這歷史的一刻,表示這是兩岸同胞攜手同心、兩岸一家親的人流與物流持續往來、兩岸人民感情加溫維繫情誼、大中華民族共同創造經濟文化歷史具體呈現的一部分。
臺灣在 ECFA 協定下每年約有 7000 公噸石斑魚活魚運銷大陸與香港地區,年產值約 4 億元人民幣。 2022 年 6 月因為有藥物殘留問題,為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暫停臺灣島內石斑魚輸入大陸,這也是一個提醒臺灣石斑魚產銷管理系統的一個警訊,臺灣漁民也因此努力積極進行食品安全三級監管的整改措施,善盡生產把關的應盡責任,以確保消費者健康安全。
臺灣兩岸農漁業交流發展投資協會理事長黃一成,去年多次帶領臺灣相關業者參訪大陸並進行交流,誠摯向國台辦宋濤主任及各有關單位表達希望石斑魚恢復輸入大陸的強烈期待,也說明臺灣島內業者的整改情況。 參訪交流期間,在國台辦經濟局協助下,充分向有關單位詳實的溝通說明臺灣島內上自各主管單位,下至養殖漁民及活魚運搬船業者,在這段期間是如何執行防範藥物殘留的各項整改措施與執行情形,臺灣養殖漁民也都深切體認到肩負生產安全。
黃一成指出,為了將石斑魚藥物殘留風險降到最低,重新獲得兩岸消費者對臺灣石斑魚的安全信任,石斑魚產業鏈應該落實層層把關三級監管。 首先,養殖業者應遵守法規落實自律管理,尤其是在養殖用藥的使用上,應該百分之百遵守相關法令規定。 第二,生產業者的自律管理應取得第三方驗證機構的驗證通過,也就是生產養殖場要有產銷履歷驗證,包括依法自行抽驗石斑魚送請合格的檢驗機構,進行藥物殘留檢驗並取得合格報告,才具公信力。 第三,有關單位要積極加強輔導、查驗與把關,包括對登錄合格養殖場的追蹤查驗與輔導、魚塭養殖場環境水質魚體監控抽
驗、藥物殘留抽驗監控等多重把關。 同時,活魚運搬船業者也應遵守法令,落實運搬前抽驗取得合格報告,運搬的活魚來源物件限具依法合格登錄養殖場且需經藥物抽驗合格,確實記錄及申報活魚供應來源場等規定,讓所有運搬的活魚符合可明確溯源並具衛生安全的品質要求。 臺灣石斑魚活魚運搬船載運通過品質安全監管的第一批石斑魚活魚約 20 公噸運抵福建東山銅陵漁港,這批魚的生產與運輸過程都是通過層層把關的三級品質監管,大陸消費者可以放心的選購,也有機會再次品嘗到臺灣石斑魚的美味。
黃一成特別強調,十餘年來,臺灣石斑魚養殖漁民在面對原物料價格持續上漲,養殖成本不斷提高的情況下,農漁民都非常肯定兩岸 ECFA 協定早期收穫農漁產品關稅減讓措施,讓臺灣農漁民能夠降低運銷成本並有大陸廣大穩定的市場得以永續經營; 同時,純樸的臺灣農漁民也都高度期待 ECFA 協議能夠持續。例如臺灣永安石斑魚養殖協會蘇有甲榮譽理事長等人也向其反映, ECFA 不僅協助臺灣農漁民,更幫助臺灣各行各業在全球產業競爭激烈情況下,還能夠持續生存與發展,ECFA 對臺灣各產業的協助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不容有心人士的藐視或是故意詆毀。 黃一成與臺灣島內石斑魚養殖漁民表示,非常感謝大力協助促成此案的國台辦與各單位,也都期許在抱持兩岸一家親的信念及兩岸簽署 ECFA 初衷的基礎上,兩岸共同高度重視維護消費者的安全健康及臺灣農漁產業永續,兩岸應該更加強各項交流、溝通與實質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