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猷權/嘉市報導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為保障消費者購買權益,避免低價魚(如:大比目魚、油魚)混充高價魚販售(如:鱈魚),公佈自112年11月所啟動的「112年傳統市場販售業鱈魚標示符合性稽查專案」結果,共稽查10家傳統市場業者,查核內容囊括商品標示及來源單據是否保存5年,稽查結果10家業者販售商品標示皆符合規定,但其中5家未保留來源單據,經限期改善後複查合格。
除傳統市場外,嘉義市政府衛生局亦啟動「鐵板燒暨排餐餐飲業強化鱈魚品名標示查核」,查核內容囊括商品標示及從業人員健康檢查、作業場所衛生、產品責任險等,經查其中1家業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不符規定,經限期改善後複查合格。
衛生局呼籲食品販售業者及餐飲業者應依商品屬性正確標示名稱,避免消費者陷於錯誤購買到非預期商品。市售商品名為「圓鱈」者,其實屬「鱸形目」的小鱗犬牙南極魚及鱗頭犬牙南極魚(俗稱智利海鱸);而「扁鱈」其實屬「鰈形目」之馬舌鰈、庸鰈、狹鱗庸鰈(俗稱大比目魚),若業者於菜單或商品目錄上將「圓鱈」或「扁鱈」標示為「鱈魚」,將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第28條標示不實之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疑義,可撥打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電話05-2338500洽詢。
▲市售魚類商品標示常潛藏不實話術,嘉義市衛生局呼籲民眾提高警覺。(圖/嘉義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