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岡山報導】 岡山分局橋頭分駐所警員李家寶、陳柔蓁於12月27日9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橋新六路附近時,發現一名男子在路旁見警神情怪異、形跡可疑,遂上前盤查身分,起先男子向警方謊報其兄長身分,經警查證後發現與該男長相不符,此時眼尖的李員認出男子為一名通緝犯!經警方持續追問之下,男子眼見身分已被員警揭穿,才坦承謊報身分。經查該名黃姓男子(63年次),為近期橋頭地檢發布的不能安全駕駛及傷害通緝犯,警方當場將其逮捕歸案。
黃嫌事後向警方表示,自己其實有收到橋頭地檢署的通知信函,但因母親生病故未到案說明,也未致電向地檢署更改到案時間,以至讓自己成為通緝犯,全案訊後依不能安全駕駛及傷害通緝案移送法辦。
岡山分局呼籲大眾,若有收到法院或地檢署的司法傳票文書,務必依指定庭期到案說明,以免損害自身權益;警方也將持續針對轄區治安要點主動查緝,防止不法事件發生,給予民眾安全、健康的生活環境。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