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董雨菲/桃園報導
位在蚵間里的九座石滬,今年7月登錄為文化景觀,卻發生了有遊客為了抓魚,擅自搬動石頭因而破壞石滬,新屋文史工作者表示,目前對於這樣的破壞無法可開罰,呼籲市府要設法來管束這樣的破壞行為。
石滬協會帶著志工忙著修補被民眾破壞的石滬,其實早在今年7月,蚵間石滬1到9號就已經全部登錄為文化景觀,不過卻有民眾、移工為了抓魚、蝦、蟹,任意的破壞石滬,因為無法可罰,地方希望市府和中央,要正視這樣的問題。
對此文化局表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3月間曾開會討論,文化景觀是否應修訂罰則,最終文化部決議認為,不宜以罰則處理活的文資,不過目前地方出現這樣破壞狀況,文化局會再與海管處,中央單位來討論地方的意見。
文化局強調,文化景觀是指人類與自然環境經長時間相互影響,屬於活的文化資產,會隨時間變動,不能以罰則來處理變化事宜,不過民眾如果為了抓魚而搬動石頭,就會損及石滬,這部分會建議中央評估,修法裁罰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