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闕玄/南投報導
「隱形眼鏡盒」是醫療器材? 網拍小心觸法!南投縣衛生局今年起已處辦合計20起檢舉網路違規販售隱形眼鏡盒案件,自行裁處6件共裁罰新臺幣18萬元,11件移外縣市衛生局處辦,3件為境外行為人違規。
衛生局局長陳南松提醒,非醫療器材商,擅自在網路平台或一般實體通路販售醫療器材,已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至100萬元罰鍰。隱形眼鏡保存盒、衛生棉條及月亮杯這些醫療器材,擅自於網路違規販售可被裁處3萬元以上,衛生局提醒網路賣家們切勿因小失大。此外陳局長也提醒民眾,千萬不可擅自進口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之醫療器材,或利用通訊交易自國外購買醫療器材並販售,違者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62條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陳南松說,依「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規定,醫療器材商(藥局)於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應同時於其通路提供消費者下列資訊:(1)醫療器材品名、許可證字號或登錄字號、許可證所有人或登錄者之名稱及地址、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2)醫療器材商 藥局 之名稱、地址、許可執照字號及諮詢專線電話。(3)加註「消費者使用前應詳閱醫療器材說明書」。(4)具量測功能之產品,其定期校正服務之項目及據點資訊。民眾如需透過社群媒體或通訊交易購買醫療器材,請確認是否有上述完整資訊揭露,確保正確選購合法醫療器材。
為維護自己及家人的安全及健康,請向合法的醫療器材販售商購買,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查詢醫療器材醫療許可證相關資料(連結:食藥署首頁>業務專區>醫療器材>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或洽南投縣政府衛生局諮詢專線049-223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