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公開說明會圖卡。(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113年公告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將於明年1月1日公告,台中市政府地政局為使市民及各界充分瞭解相關作業情形,將於9月26日起至10月5日止,陸續於台中市各地政事務所辦理11場公開說明會,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公開說明會除針對各行政區向各界說明辦理地價調查、區段劃分、地價估計作業情形及最近一期地價動態情況外,也將廣納及彙整市民及各方人士意見,作為提送台中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地價參考,以公開透明化的作業程序訂定公平、均衡、合理地價。
吳局長強調,公告土地現值每年辦理1次,明年1月1日公告土地現值將作為課徵土地增值稅的依據;重新規定地價部分每2年辦理1次,明年1月1日重新規定地價,供作為課徵地價稅的依據,地政局正積極辦理公告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相關前置作業。
地政局說明,113年公告地價調整原則將依內政部函示,參考「當年公告土地現值」、「前次公告地價」、「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及「民眾地價稅負擔能力」等原則,合理調整公告地價,落實市長盧秀燕「輕稅簡政」政策目標,並兼顧地方施政需要與人民稅賦負擔。公開說明會辦理場次、時間及地點將於地政局及所轄各地政事務所網頁最新消息項下公告,竭誠歡迎各界人士及市民踴躍參加。
新聞來源:享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