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宋天來/高雄報導
左營分局舊城派出所警員劉晁瑋於112年8月31日17時許擔服巡邏勤務,巡經勝利路與翠華路口時,發現68歲林男騎乘機車,停等紅燈低頭使用手機而延誤起步,遂上前攔查,孰料一靠近就聞到林男身上散發酒氣,經酒精檢知器檢測有酒精反應,實施酒測後,酒測值超過0.25mg/L,當場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逮捕,帶返所製作筆錄、移置保管車輛、扣繳該車牌照。
經了解,林男自民國97年初犯後,至今已是第七次酒駕,前(110)年更是3次酒駕被逮入監服刑,直到今年4月才假釋出獄,怎料假釋期才剛結束,馬上又貪杯再犯。而林男等待酒測期間,還不斷向員警抱怨酒駕入監的日子多難熬,比當兵還不如,殊不知這樣仍無法打消林男酒駕念頭,讓員警搖頭不已。
左營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自108年7月1日起10年內如有酒駕再犯或拒測者,得公告違規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呼籲駕駛朋友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而酒後駕車上路,才能確保自己及他人用路及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