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草高度逾60公分,限期未改善,最重處罰6千元。(圖/臺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池文中/臺東報導

臺東縣環保局今年1至7月,受理雜草及限期改善案件158件,期限內完成改善122件,未改善計3件開罰1200元,環保局提醒定期除草及清除垃圾,以免受罰。

環保局指出,臺東縣公告管制都市計畫區內土地及道路雜草長度,尚不包含藤蔓及雜樹等植物,稽查人員主動稽巡查或處理民眾陳情雜草叢生案件,如測得草長超過60公分,即會定位及查詢土地或道路的所有人、管理人,通知限期修剪改善,如逾期未完成改善者,即屬污染環境行為,今年1至7月計受理雜草及限期改善案件計158件,佔公害陳情案件總數10.17%,期限內完成改善計122件,3件未改善開罰1200元,改善率達77.22%,其餘33件改善期限中待複查。

環保局呼籲,臺東縣都市計畫區內公私有土地、道路所有人、管理人主動定期除草及維護整潔,或民眾如發現都市計畫區內土地、道路有雜草叢生且高長情形,可撥打24小時受理公害陳情的免費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電話221999報案,或利用公害陳情網頁(https://ww3.epa.gov.tw)、手機APP「公害報報」等方式報案,並提供正確足供查證的位置資訊,環保局會快速派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