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警暑假擴大取締違規改裝車輛及危險駕駛 守護民眾安全

【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為防止暑假期間發生違規改裝車輛聚集或從事競速、飆車等危險駕車情事,經統計自今年7月1日暑假起迄今,縣警局已聯合監理及環保機關,執行「監、環、警」聯合稽查勤務達4次,其中取締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計13件、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未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計4件、危險駕駛等違規行為計39件,以公共危險罪函送危險駕駛案計2件。

▲屏警暑假擴大取締違規改裝車輛及危險駕駛。(圖/屏縣府警察局)

為防範暑假期間年輕人及改裝車族群於深夜時段在人車稀少之縣鄉道路,從事飆車、競速等危險駕駛行為,屏縣警局已於易發生危險駕車路段及改裝車易聚集地點,以巡邏、路檢等勤務方式,遏止危險駕車情事發生,並在轄區內多處重要路口以機動測速照相、守望等方式針對改裝車體、排氣管等車輛予以取締、告發。

▲該車違規超速逾80公里,處新台幣36000元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圖/屏縣府警察局)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蔡文峰呼籲民眾,為保障用路人交通安全,駕駛車輛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號召朋友在道路上從事危險駕車與競速行為,縣警局將持續加強各項稽查工作,以展現執法決心與能力,並利用各種機會,加強宣導,促使民眾提升守法觀念,以維護交通秩序及民眾安全與安寧。

▲屏警暑假擴大取締違規改裝車輛及危險駕駛。(圖/屏縣府警察局)

補充說明:縣警局危險駕車取締件數情形

1、危駕違規取締路段最多:台一線潮州段

2、危駕違規取締件數最多:嚴重超速共計38件。

3、特殊:其中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計11件。

4、危險駕駛罰鍰金額最重為43條第3項:2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