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渝
一位獨自在廈門打拼的台灣青年王女士,多年累積賺得首付金額在福建省漳州市「旭輝集團/大唐地產/江山天境」買房,項目名稱是:旭輝角美2019P01地塊。2020年1月交付頭期款33萬多元人民幣,與「漳州和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約。2021年2月漳州和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通知表示台灣同胞資格不符,無法獲得銀行貸款分期支付,亦無法退回首付33萬多元人民幣,協商延宕2年多迄今。期間王女要求退回全部首付,「漳州和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旭輝集團/大唐地產」不理不睬。王女多次到簽約現場投訴無門,盼廈門市政府或各界有關部門能給予協助。
王女表示,在購房前,再三與售樓處銷售人員確認,務必向銀行落實“要能辦按揭(貸款分期付款)才買房”。數天後,銷售員把與建設銀行對話內容視窗截圖“確定能辦按揭”發給王女,並告知這樓房不止王女一臺灣人購買,還有很多臺灣業主。在這麼說明後,王女自然放心地繳交了首付款33萬多元人民幣。
王女強調,簽合約時,王女反復的與銷售員確認兩個時間點:一,開始繳交按揭(分期付款)時間?銷售員回復:封頂後才會開始辦理按揭每月交付。二,何時完工交房?銷售員答:暫定2021年底完工,具體看工程情況,因為有贈送裝修,2022年6月能完成交房。其中銷售員尚有提及,封頂、完工、裝修前後,都會通知屋主到場確認知曉完工進度。
2021年初,過年前一周,王女陸續收到三封順豐快遞寄來的急件,以及手機短信上明寫著「102,3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通知,令王女恐慌度日。王女立刻聯絡銷售員,但收到的回覆竟是:「售樓處已經開始放年假了、銷售員已經異動崗位了,會幫忙轉交其他同事,只能等年後開工再來處理了。」這突來莫名的巨額罰款以及沒個底的下文,讓王女氣憤又恐慌。
王女提到,離鄉背井隻身異地,為了日後交付房子按揭,盡可能省下每一筆支出,省吃儉用甚至不敢回台灣老家團圓,在沒有任何家人親友的精神支持下,王女不敢提及大陸購房的惡劣遭遇,怕影響家人過年心情。王女苦嘆:「有誰能理解?我也有家,也有擔心掛念的親人呀!」面對大陸朋友說“你可以回家啊!”王女說疫情期間比往常高出5-6倍的機票費,以及因為疫情兩岸都要隔離合計35天的時間成本與經濟成本,回不了家又有誰能理解?王女說:「我不過是一個上班打工的小老百姓啊!」
王女敘述,2021年大年初六,以為都開工上班了,再次從廈門耗時一個多小時的車程前往漳州售樓處,數次與銷售聯繫確認後,最終仍是撲了個空,像傻子一樣的白跑一趟、白忙一天。2021年3月曾洽詢廈門市台辦表示:「兩岸文書停止往來,即便疫情期間回到台灣辦理所要文件,因兩岸政治因素即使寄送大陸也無法收到。」
王女陳述:接下來的日子,不說疫情期間的工作有多困難,那各種奔波、到處找關係請求協助的低落心情,無數次心力交瘁的崩潰,直到憂鬱症再犯,那七、八個月沒法入睡,天天睜眼看天亮的日子,其中有三個多月坐在天臺上無助的想一躍而下的衝動。從好好的一個人,到精神失常沒法正常工作,到嚴重的內分泌失調,導致滿臉長痘痘膿瘡、身心俱疲。數次痛哭自問:我不就是買個房子嘛!只因為臺灣人身份所以需要被這般折磨嗎?那些所謂的“惠台政策”如果只是吸引臺灣人到大陸投資置產就業,而不能真正落地到實際的生活協助上,即使因為”願景”願意來到大陸,也難以收復臺灣人的心,實在令人心寒!大陸很好,只是套路多了點,手段多了點,人心複雜了點,而已!
王女說:如今售樓處提告我違約。我要試問責任該歸屬于哪一方?一、購買前房地產公司沒與銷售員、銀行確認按揭情況嗎?二、銷售員不知道政策規定,辦理按揭的銀行也不知道嗎?三、既然還有其他臺灣業主,那他們是如何辦理按揭?還是全款付清了嗎?四、期間售樓處/開發商在2021年7月給我兩個提議:1、更名(讓我自己找下家接手);2、要我承擔5萬元人民幣違約金了事,後來2021年12月告知說爭取到2萬元即可。我同意,但每次前往售樓處洽談,始終找不到對接人,公司答覆永遠都是「不知道」。銷售人員與銷售經理離職好幾番,我空跑多趟,沒人負責、沒人出面,投訴無門。2023年4月我打了12345請廈門市政府的市民服務熱線,讓我自行聯繫漳州有關部門,仍沒下文。2023年7月12日前往漳州的「旭輝集團/大唐地產/江山天境」的售樓處(也是簽約地點),苦等半天仍舊無人出面。
王女表達:原先真有想賠錢了事的想法,但對方每次提出協議後,總得等上幾個月到半年才能有所答覆,只因“大公司大企業需要走流程!”這種大欺小的無理現象,竟然在2023年進步的中國大陸仍然存在。國家政府應該匡正社會風氣,為兩岸人民主持公道,讓一些敗壞扯爛汙的弊端能夠消除,讓不肖企業有所警惕才是。也許日後我的人身會因此而受威脅有所危險,但我仍願意挺身而出。中國大陸的進步名聲不應該因為一顆老鼠屎而壞掉一大鍋粥!期盼政府部門能夠出面協助處理。